2016年5月11日,石埠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在会议室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由杨副校长对全体老师进行培训。

据悉,2016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这标志着广西乡村清洁管理上升至法律层面。《条例》明确适用范围,并就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乡村清洁规范,乡村清洁长效保障机制,乡村清洁资金、政策、人才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界定,涵盖了保洁员配备、保洁费收取管理、卫生公厕建立和管理、乡村清洁监督举报制度、水源保护等内容,对乱丢垃圾、排放污水不当、露天焚烧秸秆等影响乡村环境卫生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该《条例》的出台,为保护广西乡村地区生态环境,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了法制保障。

据悉,石埠中心小学学校将通过主题班队会、LDE滚动宣传标语、出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政策,通过《致家乡的一封信》、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新政,为下一步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