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主要是以完成音乐教学目的和任务为主题的课堂,但是在看过很多音乐课和上课中都有以下的现象出现:

片断一: 《草原就是我的家》这一课中,在教唱歌曲中,从课的导入开始,运用游戏的方法,让学生乘坐小火车到蒙古去,在小火车上进行各种节奏游戏,在游戏中学跳蒙古族舞蹈,学习"骑马"......初步学会歌曲后,让学生分组表演,自由组合成演唱组、伴奏组、舞蹈组,让学生根据对蒙古族的风俗了解创编自己喜欢的活动,以组为单位围成一圈,讨论怎样表演。教师一宣布,学生兴致大发,在热闹的气氛中敲的敲、唱的唱、跳的跳、说的说、笑的笑。大约五分钟后,老师宣布一起表演,在老师的指挥下,一组唱,一组用打击乐伴奏,一组跳起了自己创编的舞蹈,一遍结束。教师小结:大家表演得很好,这首歌我们今天就学到这里。

反思:过分注重音乐表演活动,造成音乐学习如"蜻蜓点水",音乐课成了表演课。教师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对蒙古族歌曲进行多方面的认识,却忽视了课堂中对音乐的关注和学习,对不正确的声音或节拍未予及时指出,未能控制调整松散混乱的场面,造成表演闹而乱,杂而散。表演是音乐学习重要的辅助形式,设计相应合理的表演计划是音乐教师上好课的前提之一。我们要认识到,音乐课综合舞蹈,打击乐等是对音乐的再认识、再拓展和再创造,无论涉及的出发点出自那种,它的根茎应当牢牢扎在音乐沃土。表演要注重音乐性,在感受音乐美的同时表现音乐的快乐。通过表演活动,让不敢唱的孩子唱起来,让不敢奏的孩子奏起来,让不敢跳的孩子动起来,让不敢说的孩子表达出来。因此课程标准中的"以音乐为本的综合"必须贯穿音乐教学的整个过程。通过综合让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理解音乐,从而推动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发他们对音乐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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