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

(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9)因违纪违规违法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4、组织整改。对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全校通报,并责令其反思和整改,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检查材料应包括“存在的突出问题”、“导致问题形成的原因”、“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三个部分的内容。

5、抓典型教育和表彰奖励。 学校要积极发现本单位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材料,向有关媒体推介,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6、抓制度建设。学校要在学习教育、查摆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检查监督长效机制,并以此作为今后教师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提拔晋升、职务调整的必备条件。

三、建立师德奖惩、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培育典型,树立榜样,严格惩治师德不良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赞誉度,今后,学校在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时,将认真开展一次师德考评活动。凡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四、加强领导,确保师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建立师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此项工作开展,指定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为有效地遏制师德不良现象的发生,对师德师风实行有效监督,学校设立师德投诉电话,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群众对学校、教师师德情况的反映,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师德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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