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否做到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尊自爱,廉洁从教,是否在工作日喝酒、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的现象;

(5)是否做到文明执教、服务育人、尽职尽责;是否存在损害、扭曲教师形象的现象。

通过排查,着力解决我校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使全校逐渐形成一支师德观念强、师风正、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努力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保证活动的成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完善会议档案、师德活动档案、师德排查档案,保留必要的音像资料。

3、组织师德考评

学校要成立考评组,人员组成根据以下标准构成:(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人员为一般教师的三分之一。(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3 )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共3— 5人组成;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小组成员要以一般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小于二分之一。

考评分的计算: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 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师德考核结果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可确定教职工总数的30%为师德优秀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

(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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