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耦卒射。宾降,取弓矢于堂西。不敢与君并俟告。取之以升,俟君事毕。

[疏]“三耦”至“堂西”。注“不敢”至“事毕”。释曰:自此尽“其而俟”,论第二番射三耦讫,次公卿大夫之事。但此宾先降,取弓矢即升堂者,以其“不敢与君并待告”,故下云司射告射于公,小射正取公之决、拾,并授弓拂弓,是君得告,乃取弓矢,是不敢与君并俟告也。云“取之以升,俟君事毕”者,案下文云“公将射,则宾降適堂西,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升自西阶”,是君事毕。君事毕,宾降,袒、决、遂,乃更升。若然,宾於此不即袒、决、遂者,去射时远,故不可即袒也。

诸公、卿则適次,继三耦以南。言继三耦,明在大夫北。

[疏]“诸公”至“以南”。注“言继”至“夫北”。释曰:言“適次”者,但射位在堂东,次在洗东南,今诸公卿东南適次前,北至三耦之南,以次西面立。云“继三耦,明在大夫北”者,以其三耦在北,大夫在南,而言继三耦,明在大夫之北也。

公将射,则司马师命负侯,皆执其旌以负其侯而俟。君尊,若始焉。

[疏]“公将”至“而俟”。注“君尊若始焉”。释曰:云“君尊,若始焉”者,案上始时,司马命负侯,三耦将射,司马命去侯。今三耦卒射,君将射,司马使更命负侯,是君尊若始焉。

司马师反位。隶仆人埽侯道。新之。司射去扑,適阼阶下,告射于公,公许。適西阶东,告于宾。告当射也。今文曰阼阶下,无適。

遂搢扑,反位。小射正一人,取公之决、拾于东坫上。一小射正授弓、拂弓,皆以俟于东堂。授弓,当授大射正。拂弓,去尘。

[疏]“小射”至“东堂”。注“授弓”至“去尘”。释曰:据此经上下,或云“大射正”,或云“司射”,或云“小射正”,不同者,今行射礼,大射正一人,为上,司射次之,或云小射正。若然,大射正与司射各一人,据其行事,小射正不止一人而已。此云“小射正一人,取公之决、拾於东坫上”,下云“小射正奉决拾以笥”,与此一人。此又云“小射正授弓”,与取决、拾别,则小射正二人也。云“授弓,当授大射正”者,下云“大射正执弓”,以袂以授公,明此小射正授弓者,当授大射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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