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各地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如何界定幼儿教育“小学化”呢?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幼儿教育阶段向孩子们教授小学的教学内容,比如向幼儿进行大量的识字教学、小学数学教学等,给幼儿留作业、进行专业语文数学学习等等,不注重结合幼儿年龄特点,盲目地“灌输式学习”。让原本以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快乐成长为管理目标、以良好习惯为养成目标的富有保育教育特色的幼儿园教育,成为带有“小学化”倾向的畸形幼儿教育,其看似帮助幼儿开阔了知识面,增加了知识容量,但对幼儿健康成长其实危害极大。

那么,“小学化”教育对幼儿的健康成长的危害有哪些呢?

首先是促使幼儿产生厌学情绪。

幼儿阶段是活泼好动的成长期,孩子正是对一切都爱好奇的时候,这时候对孩子进行枯燥的灌输式学习,很容易让孩子感到压力和不适应,特别是留家庭作业以及枯燥的练习更会让孩子对学习产生极大的厌烦心理,比如不爱做作业,就是一种厌学表现。如果孩子从小就被逼产生厌学心理,对孩子将来的学习危害是很大的。

其次, “小学化”教育扼杀了孩子的天性,剥夺孩子的快乐,影响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小学化”的教学方式,其实就是让幼儿大容量的学习一些原本不该掌握的文化知识,学前儿童大都处于刚刚适应和接受新事物的成长期,这样大容量的学习,必然挤占其快乐活动的时间,其余以活动为主、以玩教具为载体的保育活动而言,显示出学习更集中、学习方式更单一、要求更严格、统一性规矩较多等特点,这对于活泼好动和以玩乐为成长特点的学前儿童而言,其实一种兴趣和天性的扼杀以及成长快乐的剥夺。

更关键的是,幼儿教育“小学化”对于幼儿以后的小学生涯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

进入小学后,很多学习内容与“小学化”的教育内容大同小异,幼儿教育的 “小学化”是拔苗助长,而进入小学后的正规小学教学对于孩子而言,却成为毫无新鲜感、枯燥无味的内容重复,这必将导致孩子学习兴趣性不高,进而诱发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不认真听课、做小动作、不完成作业等不良的学习态度,这对于孩子的学习成长而言,危害甚重。

由此观之,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确实是可续而必要的教育行为干预。关键是,如果仅仅是要求幼儿园在保育管理中做到“自我禁止小学化”,效果并非完全理想。

在现实中,不少地方收到家长追捧的幼儿园,恰恰是文化知识学的最好的幼儿园,很多家长在孩子回家后问的第一句话是“今天学了什么”,如果是学会了几个字,学会简单的算术题,不仅家长高兴,而且也被家长和亲友津津乐道。不少农村家长对幼儿园教师林孩子整天“疯玩”颇有微词,人为是在影响孩子成长,人为孩子学不到东西,这样的幼儿园是“误人子弟”。

现在幼儿园基本不主张教材式教学,但对于大部分家长而言,还是希望幼儿园购买统一的能让孩子学到东西的教材。这些现象报名,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幼儿园做起来容易,知识一个行为的矫正和令行禁止问题,但要想取得实效,关键还需要补上“家长课”,也就是说唯有让家长也科学审视幼儿教育,也做到自觉拒绝幼儿教育“小学化”,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的畸形才会见到实效。

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还需补上“家长课”,首先应给家长补上科学的“幼教课”。

基层教育部门应围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程等,加强科学的学前教育思想和理论的宣传普及,让所有家长都知道幼儿教育的特点、原则和培育目标以及孩子健康成长的衡量标准,知道让孩子快乐成长对孩子一生的重要意义。

让科学的幼教思想和理论得到普及,为消除幼儿教育“小学化”奠定扎实基础。事实上,基层民政、计划生育、宣传文化等职能部门还可以利用家长学校、育婴课堂等,采取提前干预的方式,普及科学的学前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准家长树立科学的幼教观点,自觉拒绝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其次,幼儿园可以采取家园沟通等方式,利用家长会、家园沟通渠道、电话、邮箱、育儿在线等,与家长进行积极沟通,引导家长科学评价和认识孩子的成长,用科学的幼教知识引导家长的行为,引导家长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共同教育引导孩子快乐活泼的参与各种活动,培养孩子养成各种好的 行为习惯和品质,引导家长不做“小学化”的帮凶,避免在学前教育上家长“好心”帮了成长的“倒忙”。

最后是从严规范幼教行为。

一方面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比较多的现实,强化对幼儿园办园管理的监督与规范,对违反幼儿园保育规定,违反学前教育原则和要求的行为,坚决追剧责任,该取缔办园资质的立即取缔,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依法进行追究。

另一方面则是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的角度,对个别家长等监护对象不科学的学前教育方法和行为进行依法就则,采取警告、警示教育、依法究责等方式,警示家长科学育儿,保证学前儿童健康成长,不让“小学化”的阴影伤害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