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十七卷

右後汉校书郎王逸叔师注。楚屈原,名平,为怀王左徒,博闻强识,娴於辞令。後同列心害其能而谗之,王怒,疏平,平自伤忠而被谤,乃作《离骚经》以讽,不见省纳。及襄王立,又放之江南,复作《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大招》,自沉汨罗以死。其後,楚宋玉作《九辨》、《招魂》,汉贾谊作《惜誓》,淮南王小山作《招隐士》,东方朔作七谏,严忌作《哀时命》,王褒作《九怀》,刘向作《九叹》,皆拟其文,而哀平之死於忠。至汉武时,淮南王安始作《离骚传》,刘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东京班固、贾逵各作《离骚章句》,馀十五卷,阙而不说。至逸自以为南阳人,与原同土,悼伤之,复作十六卷《章句》,又续为《九思》,取班固二序附之,为十七篇。按《汉书志屈原赋》二十五篇,今起《离骚经》至《大招》凡六,《九章》、《九歌》又十八,则原赋存者二十四篇耳,并《国殇》、《礼魂》在《九歌》之外为十一,则溢而为二十六篇。不知《国殇》、《礼魂》何以系《九歌》之末,又不可合十一为九,然则谓《大招》为原辞,可疑也。夫以“招魂”为义,恐非自作,或曰景差,盖近之。其卷後有蒋之翰跋,云晁美叔家本也。

《楚辞释文》一卷

未详撰人。其篇次不与世行本同。盖以《离骚经》、《九辩》、《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招》、《魂九》、《怀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为次。按今本《九章》第四,《九辩》第八,而王逸《九章》注云:“皆解於《九辩》中。”知《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後人始以作者先後次第之耳。或曰天圣中陈说之所为也。

《补注楚辞》十七卷,《考异》一卷

右未详撰人。凡王逸《章句》有未尽者补之。自序云:“以欧阳永叔、苏子瞻、晁文元、宋景文家本参校之,遂为定本。又得姚廷辉本作《考异》。”且言《辩骚》非《楚辞》本书,不当录。

《重编楚辞》十六卷

右族父吏部公重编。独《离骚经》仍故,为首篇。其後以《远游》、《九章》、《九歌》、《天问》、《卜居》、《渔父》、《大招》、《九辩》、《招魂》、《惜誓》、《七谏》、《哀时命》、《招隐士》、《九怀》、《九叹》为次而去《九思》一篇。其说曰:按八卷。屈原遭忧所作。故首篇曰《离骚经》,後篇皆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本所第篇或不次序,於是迁《远游》、《九章》次《离骚经》,在《九歌》上,以原自序其意近《离骚经》也。而《九歌》、《天问》乃原既放之後摅愤所作者,故迁於下。《卜居》、《渔父》,自序之馀意也。故又次之。《大招》古奥,疑原作,非景差词,沈渊不返,故以终焉。为《楚辞》上八卷。《九辩》、《招魂》皆宋玉所作,或曰《九辩》原作,其声浮矣。《惜誓》宏深,或以为贾谊作,盖近之。东方朔、严忌皆汉武帝廷臣,淮南小山之词,不当先朔、忌。王褒,汉宣帝时人,後淮南小山。至刘向最後作,故其次序如此。皆西汉以前文也,为《楚辞》下八卷。王逸,东汉人,《九思》,视向以前所作,相阔矣。又十七卷非旧录,故去之。又颇删逸《离骚经》训释浅陋者,而录司马迁原传冠其首云。

《续楚辞》二十卷

右族父吏部公编。择後世文赋与《楚辞》类者编之。自宋玉以下至本朝王令,凡二十六人,计六十篇。各为小序,以冠其首。而最喜沈括,以为辞近原,盖深探其用意,疾徐其步骤而与之偕,然亦暇而不迫也。

《变离骚》二十卷

右族父吏部公编。公既集《续楚辞》,又择其馀文赋或大意祖述《离骚》,或一言似之者为一编,其意谓原之作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楚辞》

又变,而乃始曰《变离骚》者,欲後世知其出於原也,犹服尽而系其姓於祖云。

所录自楚荀卿至本朝王令,凡三十八人,通九十六首。